植筋拉拔

包含构造柱、拉结筋等常规试验的介绍。

#检测依据及适用范围

#JGJ 145- 2013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适用于以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为基材的后锚固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以砌体、轻骨料混凝土及特种混凝土为基材的后锚固连接。

#GB 50203-201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小砌块等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和水工建筑等砌石工程。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 植筋:以专用的有机或无机胶粘剂将带肋钢筋或全螺纹螺杆种植于混凝土基材中的一种后锚固连接方法。
  • 拉结筋:拉结筋指通过植筋、预埋、绑扎等连接方式,使用HPB300、HRB335等钢筋按照一定的构造要求将后砌体与混凝土构件拉结在一起的钢筋。
  • 构造柱:构造柱是指为了增强建筑物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多层砖混结构建筑的墙体中还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并与各层圈梁相连接,形成能够抗弯抗剪的空间框架,它是防止房屋倒塌的一种有效措施。

#一般规定

#应用条件

C.1.3 后锚固件应进行抗拔承载力现场非破损检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还应进行破坏性检验:

  • 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后锚固构件;
  • 悬挑结构和构件;
  • 对后锚固设计参数有疑问;
  • 对该工程锚固质量有怀疑。

C.1.4 受现场条件限制无法进行原位破坏性检验时,可在工程施工的同时,现场浇筑同条件的混凝土块体作为基材安装锚固件,并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破坏性检验,且应事先征得设计和监理单位的书面同意,并在现场见证试验

#植筋材料

3.4.1 用于植筋的钢筋应使用热轧带肋钢筋或全螺纹螺杆,不得使用光圆钢筋和锚人部位无螺纹的螺杆。

3.4.2 用于植筋的热轧带肋钢筋宜采用HRB400级,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的要求,钢筋的强度指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采用。

#仪器设备

C.3.1 现场检测用的加荷设备,可采用专门的拉拔仪,应符合下列规定:

  • 设备的加荷能力应比预计的检验荷载值至少大20%,且不大于检验荷载的2.5倍,应能连续、平稳、速度可控地运行;

  • 加载设备应能够按照规定的速度加载,测力系统整机允许偏差为全量程的土2%;

  • 设备的液压加荷系统持荷时间不超过5min时,其降荷值不应大于5%;

  • 加载设备应能够保证所施加的拉伸荷载始终与后锚固构件的轴线一致;

  • 加载设备支撑环内径D0应符合下列规定:

    1)植筋:D0不应小于12d和250mm的较大值;

    2)膨胀型锚栓和扩底型锚栓:D0不应小于4hef;

    3)化学锚栓发生混合破坏及钢材破坏时:D0不应小于12d和250mm的较大值;

    4)化学锚栓发生混凝土锥体破坏时:D0不应小于4hef。

#抽样规则

C.2.1 锚固质量现场检验抽样时,应以同品种、同规格、同强度等级的锚固件安装于锚固部位基本相同的同类构件为一检验批,并应从每一检验批所含的锚固件中进行抽样。

C.2.2 现场破坏性检验宜选择锚固区以外的同条件位置,应取每-一检验批锚固件总数的0.1%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锚固件为植筋且数量不超过100件时,可取3件进行检验。

C.2.3 现场非破损检验的抽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锚栓锚固质量的非破损检验

    1)对重要结构构件及生命线工程的非结构构件,应按表C.2.3规定的抽样数量对该检验批的锚栓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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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一般结构构件,应取重要结构构件抽样量的50%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

    3)对非生命线工程的非结构构件,应取每一检验批锚固件总数的0.1%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

  • 植筋锚固质量的非破损检验

    1)对重要结构构件及生命线工程的非结构构件,应取每一检验批植筋总数的3%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

    2)对一般结构构件,应取每一检验批植筋总数的1%且不少于3件进行检验;

    3)对非生命线工程的非结构构件,应取每一检验批锚固件总数的0.1%且不少于3件进行检验。

C.2.4 胶粘的锚固件,其检验宜在锚固胶达到其产品说明书标示的固化时间的当天进行。若因故需推迟抽样与检验日期,除应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外,推迟不应超过3d。

#试验步骤

#加载方式

C.4.1检验锚固拉拔承载力的加载方式可为连续加载或分级加载,可根据实际条件选用。

C.4.2进行非破损检验时,施加荷载应符合下列规定:

  • 连续加载时,应以均匀速率在2min~3min时间内加载至设定的检验荷载,并持荷2min;
  • 分级加载时,应将设定的检验荷载均分为10级,每级持荷1min,直至设定的检验荷载,并持荷2min;
  • 荷载检验值应取0.9fkAs和0.8NRk,*的较小值。NRk,*为非钢材破坏承载力标准值,可按本规程第6章有关规定计算。

C.4.3 进行破坏性检验时,施加荷载应符合下列规定:

  • 连续加载时,对锚栓应以均匀速率在2min~3min时间内加荷至锚固破坏,对植筋应以均匀速率在2min~7min时间内加荷至锚固破坏;
  • 分级加载时,前8级,每级荷载增量应取为0.1N,且每级持荷1min~1.5min;自第9级起,每级荷载增量应取为0.05N,且每级持荷30s,直至锚固破坏。Nu为计算的破坏荷载值。

#结果判定

#构造柱判定(JGJ 145- 2013)

C.5.1 非破损检验的评定,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 试样在持荷期间,锚固件无滑移、基材混凝土无裂纹或其他局部损坏迹象出现,且加载装置的荷载示值在2min内无下降或下降幅度不超过5%的检验荷载时,应评定为合格;
  • 一个检验批所抽取的试样全部合格时,该检验批应评定为合格检验批;
  • 一个检验批中不合格的试样不超过5%时,应另抽3根试样进行破坏性检验,若检验结果全部合格,该检验批仍可评定为合格检验批;
  • 一个检验批中不合格的试样超过5%时,该检验批应评定为不合格,且不应重做检验。

#拉结筋判定(GB 5020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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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常用荷载检验值

以HRB400钢筋为例,下表列出了常见规格植筋的荷载检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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